本公司為穩定勞資關係,促進勞資和諧、並為提升勞動福祉,於108年3月22日起定期召開勞資會議;111年10月起,因高雄分公司人數已達30人,本公司依法,由高雄勞方推選代表,與資方代表一起定期召開勞資會議。歷年來,勞資雙方秉持自治精神及誠信原則,就會員勞動條件、福利措施、職業安全、內部申訴制度等進行溝通討論。
為關懷員工,對於員工婚喪喜慶等事由,予以補助或慰問,其補助範圍包括員工結婚、生產、受傷或疾病 (死亡)。
本公司於112年第一季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,辦理員工福利事項,依照「職工福利金條例」規定提撥福利金,為員工規劃並提供各項福利。
本公司員工均由公司依法令規定辦理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,並依相關法令享有保險給付權利。對於同仁生育、傷病、失能、老年、死亡等給付,依「勞工保險條例」及「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」,由公司辦理轉請勞保局給付。
為保障員工生活,增進員工福利,本公司為員工加保團體傷害險及住院醫療險。員工本人在職期間之團保費用,由公司全額負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