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治理架構
本公司為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,於113年8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,指定財務處主管吳昌民處長擔任公司治理主管,並於其下配置充足之專業公司治理人員,以確保保障股東權益、強化董事會職能、發揮審計委員會功能、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及提昇資訊透明度。本公司之公司治理主管具有公開發行公司財務主管經驗滿三年以上,資格條件符合法令規定。
公司治理執行項目如下:
一、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。
二、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。
三、協助董事、監察人就任及持續進修。
四、提供董事、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。
五、協助董事、監察人遵循法令。
六、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、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。
七、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。
執行情形
請參閱公司網站-投資人專區/董事會/功能性委員會及公開資訊觀測站,依法定期更新相關資訊。
誠信經營
本公司「誠信經營守則」及「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」已提報董事會通過,本公司基於公平、誠實、守信、透明原則從事商業活動,為落實誠信經營政策,並積極防範不誠信行為。
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,已設有獨立檢舉信箱及專線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對於檢舉人所提供之個人身分及內容將予以保密,並依法採取適當保護措施您的個資及隱私。
檢舉信箱:Rebecca.Liu@pellbmt.com 檢舉電話:02-8791-1789 # 6113 |